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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1月13日,记者从阜阳市交警部门获悉,当地交警依法对10辆违反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(闯红灯)车辆处罚并予以公开曝光。

近期,阜阳交警群众举报,在南京路与阜康路交口,有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指示通行(闯红灯),辖区交警进行核查,依法对10名违法当事人予以罚款200元驾驶证记6分的严肃处理。

现对部分闯红灯的车辆号牌予以公开曝光,希望引以为戒,安全文明出行。

违法车辆:

皖K561G2  皖K6176R  皖K78783皖KS7A89   皖KSL921

皖KD30982 皖KWR060 皖KUC228皖KDF5519  皖KD30018

“这个路口已装了红绿灯,目前还没有安装电子抓拍设备。”1月13日,阜阳市交警部门有关人员告诉记者,于是,就有驾驶员以为没有抓拍设备,就不遵守交通规则,就闯红灯。面对这种现象有“好事者”,连续几天,将这闯红灯10车辆拍了下来,并进行了举报。

阜阳交警提醒广大驾驶员:宁等三分,不抢一秒,文明行车,安全驾驶!

记者 王振宇 通讯员 王鹏 摄影报道

编辑 陶娜